焚燒車間:處理規模30000噸/年,采用焚燒手段對醫藥廢物(HW02)、廢藥物/品(HW03)、農藥廢物(HW04)、木材防腐劑廢物(HW05)、有機溶劑廢物(HW06)、廢礦物油(HW08)、廢乳化液(HW09)、精(蒸)餾殘渣(HW11)、染料/涂料廢物(HW12)、有機樹脂類廢物(HW13)、新化學藥品廢物(HW14)、感光材料廢物(HW16)、表面處理廢物(HW17)、廢酸(HW34)、廢堿(HW35)、有機磷化合物廢物(HW37)、有機氰化物(HW38)、含酚廢物(HW39)、含醚廢物(HW40)、含有機鹵化物廢物(HW45)、其他廢物(HW49),項目自產二次廢物等進行無害化、減量化處理。
危險廢物回轉窯焚燒處理工藝包含廢物預處理系統、焚燒系統及煙氣處理系統等三個部分。廢物預處理系統包括廢物的預處理和進料工序;焚燒系統由回轉窯和二燃室、出渣系統及控制系統組成;煙氣處理系統由高溫脫硝+煙氣急冷+干法脫酸+活性炭粉噴射+布袋除塵+兩級濕法脫酸+煙氣加熱等組成。
物化車間:對外收集的工業廢液物化處理規模30000噸/年,采用物化處理對農藥廢物(HW04,有機廢水)、有機溶劑廢物(HW06,有機廢水)、染料/涂料廢液(HW12,有機廢水)、表面處理廢物(HW17)、廢酸(HW34)、廢堿(HW35)、其他廢物(HW49)等有機、無機類廢液進行無害化處理。
暫存車間:廢物經鑒定后,適宜焚燒的工業危險廢物送至焚燒車間進行焚燒處理,適宜物化處理的廢物送至物化處理車間進行無害化處理,暫時不能處理或需積累到一定量后才處理的廢物暫時存儲于廢物暫存庫。
建設6個危險工業固體廢物暫存庫,總面積為10000平方米。配套廢氣凈化處理系統,將工業固體廢物暫存過程產生的廢氣收集處理后達標排放。地面采取防滲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門口設圍堰,庫內設導流槽,外部有事故池,防止事故情況下工業固體廢物泄露。
化驗室擁有35臺常規檢測儀器,12臺專用儀器,主要設備有ICP、原子熒光光譜儀、X熒光光譜儀、離子色譜儀、氣相色譜儀、紫外分光光度計、紅外測油儀、量熱儀,微波消解儀、TOC等。主要的檢測指標有熱值、氟、氯、溴、硫、磷、鹽、灰分、重金屬、COD、NH3-N等。先進的檢測儀器、技術過硬的技術人員,確保檢測結果的可靠性和準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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